就诊须知
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每周五上午8点开放下周号源。
一、首次就诊
若您初次来我院就诊,需首先建档。
(1)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在自助机上建档。
(2)关注“威海市立医院服务号”实名绑定注册建档。
(3)若您未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来院就诊,请到收费窗口提供身份证号码办理山东电子健康卡实名挂号分时段就诊。儿童请用本人身份证或健康卡。
二、 再次就诊
若您再次就诊,可通过适当的预约方式进行提前预约,请于就诊时段前到达诊区等待叫号就诊,以缩短您在医院的等候时间。
三、 预约方式
(1)微信预约:关注“威海市立医院服务号”--“实体医院”--预约挂号”,预约缴费成功后直接到达诊区等候叫号,无需取号。
(2)电话预约:拨打0631-5289120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预约成功后,请于就诊当日提前现场自助机或收费窗口缴费取号,之后到达诊区等候。
(3)医院自助机预约挂号:门诊楼大厅及各楼层。自助机预约挂号服务时间:门诊大厅24小时。
(4)现场挂号:收费窗口当日分时段挂号。
四、诊察费
普通号6元;专家号15元、24元;中医普通号11元;中医专家号23元、32元;知名专家号40元、60元、80元;急诊号15元。
五、 其它注意事项
(1)预约挂号当日有效,以当天出诊医师为准。按预约时段就诊,缴费后过号需重新排队,未缴费过号则自动取消号源。
(2)14周岁以下儿童请到儿科门诊就诊(皮肤、眼科、耳鼻喉、口腔、小儿外科等专科疾病除外)。
(3)优抚患者、退就诊卡余额等需要人工办理的业务请到门诊楼一楼人工收费处办理。挂号收费处咨询电话0631-5287523(和平路院区)、0631-5560076(临港院区)。
(4)若您在我院就诊系统的电话号码与建档时有变动,请及时到自助机或人工收费处进行更新,以确保联系畅通,能够及时收到就诊信息。
(5)取消预约:请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取消预约。微信预约可通过微信“威海市立医院服务号”--“个人中心”--“挂号记录”取消预约;电话取消预约请于工作时间拨打0631—5289120进行取消。
请您通过微信关注“威海市立医院服务号”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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